禁止露天燃燒廢棄物 共同維護環境空氣品質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台東報導
2012.04.30
台東縣政府表示,台東縣環保局表示,民眾露天燃燒枯枝、落葉、雜草、住家垃圾,或土木施工/工廠事業單位、其他公私場所等露天燃燒產出之廢棄物,會產生懸浮微粒、黑煙、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空氣污染物逸散到空氣中而造成空氣污染,對人體呼吸器官、眼睛等將產生危害,且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還是會造成地球暖化危機的空氣污染物。因此,大家千萬不要做出這種行為,更要一起來制止。
台東縣環保局並指出,該局受理民眾陳情,查獲露天燃燒廢棄物造成空氣污染的案件將處罰行為人,而且類似案件如果查獲屬工商廠場之行為者,罰鍰可處10萬元以上。希望民眾、各事業單位或其他公私場所等都能引以為戒。
往後台東縣環保局會持續加強執行相關案件的稽巡查及宣導工作,亦要籲請鄉親、各事業單位、其他公私場所等,遵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將枯枝、落葉、雜草、垃圾或其他營運作業產生的廢棄物做妥善之處理,交由清潔隊或清除處理機構處理或資源回收再利用,千萬不要任意露天燃燒,共同維護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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