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容器回收 兼顧環保與美麗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4.29
,但是這些化妝品、保養品用完以後,該如何處理?
依據廢棄物清理理第十九條第二項以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規定,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者必須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回收工作,民眾可將空瓶帶至販賣點回收。臺北市環保局表示現行業者設置通路門市時並不會主動知會環保單位,為了確保相關法令規定落實推動,每年皆會派員針對已造冊列管之連鎖業者各門市進行回收點標示與回收設施設置之查核輔導工作,同時藉由地毯式的掃街工作以及網站資料來進行業者的列管資料更新維護,但仍會有少數的業者成為漏網之魚,為此,已著手研擬相關對策,將邀集相關連鎖業者總公司或代理商進行討論研商,除了再次宣導相關法令規定外,也將提供列管清單格式,請業者每週將加盟店或分店異動情形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回報環保局,也將持續對業者進行監督連繫,若發現有新設之加盟店或分店,將派員於第一時間內前往進行輔導查核,確保符合法令規定,通暢回收管道。此外,將積極規劃與各大百貨公司業者洽談,設置化妝品、保養品廢容器回收設施。
臺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用完之化妝品、保養品容器,除了可於每星期二、四、六攜出交由環保局夜間清運線上資源回收車回收外,玻璃及塑膠容器也可以送至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藥妝店、量販店等全市2,000多家有設置廢容器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來進行回收。另針對過期或剩餘之化妝品、保養品等,應以一般廢棄物處理,放置於專用垃圾袋中交由環保局夜間清運線上垃圾車收運後以焚化方式處理,切勿倒入洗手槽或馬桶中,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在裝扮自己、保養身體的同時,也不要忘記了愛護我們的地球,落實資源回收工作,減少資源的耗費及垃圾的產生,打造永續發展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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