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集團以檳榔攤為掩護仿超商24小時營業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2.04.20
嘉義市政府表示,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在嘉義市西區博愛路段有1名綽號「西瓜」男子,在租屋地點以經營「優○檳榔攤」為販賣毒品據點,24小時全天候營業,隨時供購毒者施用,如顧客需要外送時,就會約定交易地點由所僱用的蕭姓少年前往送貨交易毒品,並提供公司手機以輪班方式輪流接聽電話,販賣二、三級新興毒品予時下青少年施用,刑警大隊偵二隊全力調查蒐證,並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王檢察官振名指揮偵辦。
偵辦期間發現由綽號「西瓜」的黃○毅所主導的販毒集團平常使用**-38**白色福特自小客車及61**-UJ銀色豐田自小客車另搭配使用不特定之機車運送交易毒品,以規避警方查緝,經偵查人員日以繼夜鍥而不捨實施埋伏及跟監發現情資確實可靠,經研判時機成熟乃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實施埋伏、跟監適時查緝,跟監幹員於101年4月19日11時30分許發現犯嫌黃○毅將該福特白色休旅車停放在嘉義市南京路某大樓旁,且由綽號「麻薯」男子下樓與1名騎乘機車之購買毒品男子交易毒品,偵查隊長羅坤榮見機不可失,遂指揮幹員先攔查該購買毒品男子,當場在購毒者陳○宗身上查獲所購得之K他命2包(7.56公克),隨即追捕販賣毒品之主嫌黃○毅等人,於同日11時45分許發現主嫌黃○毅及同夥綽號「雞雞」之蕭○瑋正要駕車離去,警方隨即展開攔查,黃、蕭2嫌見警方查緝隨即駕車衝進巷弄逃竄,2嫌逃逸到嘉義市南京路○○○號旁,黃嫌下車欲分頭逃逸時,當場遭幹員擒獲,幹員隨即再循線查獲販毒集團共犯蕭、李2嫌,並針對犯嫌黃○毅住處(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二段000號)及李○進租屋處(嘉義市南京路○○號○樓)實施搜索,共計查扣販賣毒品用搖頭丸502顆、K他命大小共105包(1583.28公克)、新興毒品咖啡354包等毒品及現金10萬3800元等販賣毒品案證物、全案依法帶回偵辦。
經警方調查以黃○毅(男、20歲,查有毒品及賭博刑案資料)為首之販毒集團自100年7月起租住於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二段000號並以經營「優○檳榔攤」為販賣毒品據點與綽號「麻薯」之李○進(男、22歲,查有毒品刑案資料)共同向上游購買毒品後,再由蕭○瑋(男、21歲,查無刑案資料)及少年蕭○○等4人分工販賣二、三級毒品,黃嫌等人深知目前搖頭丸、K他命及新興毒品咖啡係現在台灣夜店流行,亦是時下青少年的最愛,且「咖啡」的新毒品,摻有「一粒眠」與「MDMA」等搖頭丸成分,外觀包裝仿一般三合一即溶咖啡,警方在臨檢時也不易察覺,沖泡起來具有淡淡的咖啡味,喝了之後會出現神經放鬆、感官迷幻、身軀隨著音樂律動的亢奮狀態,很受嗑藥一族歡迎,渠竟利用青少年無知易受誘惑,將毒品(搖頭丸、K他命及新興毒品咖啡)販賣予青少年,以賺取販賣毒品之暴利。
該案黃嫌坦承提供公司手機號碼供不特定之購買毒品者連絡,並由渠本人及李○進、蕭○瑋與蕭姓少年男子等4人以輪班制方式24小時販賣搖頭丸、K他命及咖啡等毒品,販賣係以K他命每包4.3公克新臺幣1200元、搖頭丸每顆新臺幣500元、咖啡則以每包新臺幣500元之價位販賣給不特定之客人吸食,全案依涉嫌毒品罪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擴大偵辦中。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薛清蓮表示:毒品戕害身心,且為犯罪淵籔,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及消滅毒品,將持續追查上線毒品來源及販賣毒品相關共犯一網打盡,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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