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被查獲將會處2倍罰鍰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4.16
苗栗縣政府表示,小貨車若加裝座椅則為客貨兩用車,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視為移用牌照,而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車主,小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小於客貨兩用車,部分鄉親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仍以小貨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但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都應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如果車主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一經查獲則被視為移用牌照,將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5.18
後龍溪河濱公園自行車道竣工啟用2010.09.24
苗栗辦辯論發聲響應自備餐具愛地球2009.11.09
楊長鎮:劉政鴻跳票縣長騙很大2012.03.09
苗栗縣長劉政鴻視察縣農會展售中心2011.09.22
苗栗縣資源回收宣導車 大放異彩2011.01.25
「網路」購買年菜的教戰守則2010.03.26
迎接桐花婚禮劉政鴻會勘客家大院2009.09.01
社會勞動人投入河濱公園環境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