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山裡徘徊 環保局留車釐清案情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2.04.10
新北市政府表示,環保局於今(10)日再度派員稽查新店直潭水源區亂倒地點,卻又發現曾於3月28日載運新店青潭鎮園林社區違法棄置垃圾於水源區業者,再度未經許可又載運一整車垃圾於同一棄置點徘徊,環保局為避免業者將車上廢棄物載運前往其他地點造成污染之虞,現場要求業者將車輛先行移置環保局八里掩埋場。
環保局表示,3月28日獲報新店直潭地區遭棄置大量垃圾,派員現場破袋後查獲來源係華星景觀公司接受青潭鎮園林社區委託辦理環境整理,卻將垃圾偷倒直潭淨水廠上游產業道路坡坎,業者私自清除、處理廢棄物之行為恐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四十六條規定,環保局依法函送檢方偵辦相關刑責。
環保局於今(10)日再度派員稽查時,發現華星景觀公司正載運大量廢棄物於棄置點徘徊,疑似意圖傾倒,現場攔查業者未領有清除許可證,從事清理及載運一般廢棄物,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41條。有關業者解釋並非意圖傾倒廢棄物,而是在撿拾之前所遺留之垃圾,環保局將盡速請業者釐清事件始末,並視調查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環保局呼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業者未取得清除處理許可證私自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業者廢棄物清除車輛如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恐得不償失,請業者及民眾發揮「公德心」勿節省廢棄物處理費非法棄置廢棄物。
環保局請民眾若發現任何污染問題,立即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環保局二十四小時受理陳情,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2-22882327,環保派出所將儘速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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