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開徵非自來水用戶垃圾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佩婷/臺中報導
2012.04.04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中市垃圾費目前徵收方式有,(1)自來水用戶隨水費附加徵收(2)非自來水用戶每年按戶定額徵收(3)隨袋徵收(石岡區)等三種方式。
環保局表示,這次徵收年度為100年度垃圾費,於2月底至3月底至各區開過30場次宣導說明會,並已於3月下旬陸續寄發非自來水用戶垃圾費繳費通知至應繳納之家戶。
環保局說,民眾常遇到「同址分戶」問題,以為環保局擾民,純屬誤解,按環保署規定同一地址不同戶者,持有戶口名簿之「戶」都應繳交。
惟基於分戶很多屬較弱勢,環保局將予專案處理。另對於設戶籍但未實際居住、空屋、共用水錶或居住於偏遠地區垃圾車未收運垃圾等特殊原因,民眾皆可透過電話、傳真、免付費廣告回郵方式或親臨各區清潔隊及環保局申請,該局將派員現勘,查證屬實,即可免繳垃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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