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開徵非自來水用戶垃圾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佩婷/台中報導
2012.03.31
臺中市100年度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即非自來水用戶之垃圾清運垃圾費)按戶定額徵收已於3月下旬陸續寄發繳費通知至應繳納之家戶,但有下列情形者可免徵清潔:已接管使用自來水、設戶籍但未實際居住、空屋、同址分戶、就學暫寄戶籍、不同地址共用同一水錶、居住於偏遠地區垃圾車未抵達收運垃圾等特殊原因,皆可透過電話、傳真、免付費廣告回郵方式或親臨各區公所及各區清潔隊及環保局申請,本局將派員現勘,查證屬實,即可免繳垃圾費。
環保局針對上述情形,如設戶籍但未實際居住,請里長提供證明;同址分戶狀況,可推派其中一戶為繳費代表人;不同地址共用水錶,請提供已繳費之自來水費單或水號等,本局已提供處理方式對照表及制式申請書於環保局網頁表單下載區,亦可逕向各區清潔隊及各區公所索取。
另家中成員符合本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或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皆可辦理免徵清理費,只要將相關資料(最近一期水單)及核發證明文件影本,連同繳款單黏封好後交由各區清潔隊、各區公所或以廣告回信方式(免貼郵票)直接寄回「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即可辦理。
為服務廣大民眾,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增加多元代收管道,4月1日起民眾可攜帶繳款單於繳費期限內至臺灣銀行及其全國各地分行、郵局繳費,也可至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萊爾富超商及OK超商辦理繳費,可大大減少臨櫃繳納等候時間及繳納地點限制;另外也提醒繳費民眾,前往連鎖超商及郵局進行繳款時需額外負擔手續費。如有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相關問題,可向各區清潔隊或臺中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諮詢,諮詢專線:(04)2220-7347、(04)22276011轉分機66445、66446、66447;傳真號碼:(04)-222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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