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性侵害假釋犯未報到再回籠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2.03.30
新竹市政府表示,新竹市1名性侵害受刑人假釋出獄後,未依規定出席衛生局初階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團體課程,屢次傳喚未到,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員警連日來積極查訪及過濾其交往對象,於27日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在租屋處將其拘提到案。
逮捕過程中,該郭姓嫌犯仍奮力抵抗,並假借上廁所名義企圖「尿遁」脫逃,遭眼尖員警識破,將其上銬帶回並解送至地檢署;由於該郭姓嫌犯未依規定報到,已撤銷假釋,必須將所餘刑期服刑完畢。
偏差性格的性侵害行為人再犯率高,必須透過強制治療降低再犯危險,新竹市警方針對此類犯罪行為人將持續加強監控並要求其依規定登記報到,保障婦幼安全,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居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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