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性侵害假釋犯未報到再回籠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2.03.30
新竹市政府表示,新竹市1名性侵害受刑人假釋出獄後,未依規定出席衛生局初階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團體課程,屢次傳喚未到,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員警連日來積極查訪及過濾其交往對象,於27日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在租屋處將其拘提到案。
逮捕過程中,該郭姓嫌犯仍奮力抵抗,並假借上廁所名義企圖「尿遁」脫逃,遭眼尖員警識破,將其上銬帶回並解送至地檢署;由於該郭姓嫌犯未依規定報到,已撤銷假釋,必須將所餘刑期服刑完畢。
偏差性格的性侵害行為人再犯率高,必須透過強制治療降低再犯危險,新竹市警方針對此類犯罪行為人將持續加強監控並要求其依規定登記報到,保障婦幼安全,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居住空間。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0.04.26
許明財出席財劃法修正建議會議2010.01.05
許明財視察竹光國中2009.09.01
社會勞動役在新竹市立動物園整理環境2009.10.15
南寮公有零售市場規劃太陽光電示範設置2010.08.16
未定檢機車最高罰10萬元2008.03.18
新竹市育賢國中設立「博愛基金」募款箱2009.04.09
推動環保地球日提供獎金獎勵2014.04.02
許明財勘查基層道路側溝促提高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