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石化苗栗廠氣爆 空氣品質嚴密監控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3.13
苗栗縣政府表示,今3月12日下午14:01發生長春石油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內氣爆案,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了解,此次工安事故地點位於該廠生ㄧ部精製聚醋酸乙烯酯(PVAc)桶區,該區現場製程自今年1月18日起已進行停修,無生產操作情形,本日現場承包商進行增強消防之施工作業時不慎發生氣爆事故,火勢於消防隊到場控制後熄滅並持續於現場進行噴水降溫作業,以避免火勢再起引發災害,這次工安事故現場工作人員9人受傷送醫。環保局現場確認非屬毒化災,現場要求廠方將使用後的消防廢水導入廢水處理廠處理,並進行現場空氣品質監測,監測所得空氣品質結果無異常,沒有擴散污染之虞。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該廠發生氣爆後,第一時間通報請求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前往協助滅火,隨後14:05通報該局,該局立即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由局長率副局長、各業務科科長及承辦人前往現場應變處理,秘書駐局(應變中心)指揮。北區毒災應變隊隨即到場監測,並向上級通報。案經該局與北區毒災應變隊於現場進行空氣品質監測結果均無異常。該局責成該廠儘速檢討發生原因,並檢視所屬化學製程管線,避免類似情事再發生。該局將加強各項污染源不定期監督查核工作,並依不同時段派員採樣放流水質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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