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查獲偷排事業廢水將進行公告廢止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2.23
苗栗縣政府表示,後龍溪龜山橋段疑有不肖業者經常利用夜間排放未經處理事業廢水,屢經民眾陳情,縣環保局經河川巡守隊通報可能暗管埋設地點並徹查該區域河床,查獲不明暗管,將進行公告廢止。
環保局表示,為杜絕非法排放,造成苗栗縣河川水體水質污染情事,環保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環境保護警察隊進行聯合稽查,查獲銅鑼鄉中平村台72線17Km高架橋下方後龍溪水域河床處有不明排放管線。
針對該不明排放管線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公告廢止,經公告一週尚無人認領者,將予以封閉或排除該排放管線;並將持續追查污染產生來源以遏止污染情形發生。
環保局長劉伯舒表示:為防治水體水質污染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事業應依法操作善盡環境保護之責,嚴禁公私廠違法污染情事。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11.25
劉政鴉表揚大雪山搜救有功人員2010.08.30
公所協助資源回收個體戶維持社區清淨2008.06.16
尖山國小預計18日復課2009.08.24
推動長期照護保險中央聽取民意2008.10.20
中國教師團參訪福星國小2008.12.22
縣府推動夜間亮化苗栗越夜越美麗2010.04.30
苗縣慶祝勞動節表揚168位模範勞工2008.04.28
警察應嚴格取締阻礙騎樓通道之違規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