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出現詐騙新手法警方提醒民眾防範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2.02.17
歹徒以新興詐騙手法向民眾詐財,霧峰警方提醒民眾應注意及查證,以防範歹徒詐財。
台中市一名3C電子商店員工,於日前被歹徒假借公司總經理名義,佯稱向某家公司預定禮盒組,須先行墊付其貨款而詐騙損失新台幣三萬九千元。
受騙民眾日前向警方報案,希望警方能將詐騙集團繩之以法,以防更多人被騙,警方根據報案人所述相關資料,已調閱相關資料,並掌握特定對向積極追查中。
警方表示,該案詐騙集團先利用該店年輕員工為甫踏入社會之新鮮人,社會經驗及歷練不足,而佯稱公司總經理名義有預定其禮盒組,且須先墊付貨款為由,要求被害人以須交付貨款新台幣三萬九千元,被害人誤以為真,而交付給予前來收取之詐騙集團,被害人久等未收到禮盒組後起疑,始發現受詐騙,乃向警方報案。
霧峰警分局表示,詐騙歹徒利用電話、報紙、網路廣告散布求職、貸款訊息或網路交友,幾乎已至無孔不入境界,民眾若見到此類訊息,一定要養成查證習慣,勿慌張而自亂陣腳,歹徒即利用此弱點而讓被害人無法立即求證,在未查證合法性之前,勿輕易交出貴重財物,一旦發現被騙應立刻報案,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釐清案情,若有遭詐騙情事應向轄區警察機關報案,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及110報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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