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鄉相招「賭博」下注「千元起」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2.02.07
苗栗縣政府表示,頭份警察分局頭份派出所於101年1月份接獲線報,有一處流動賭場在頭份鎮內流竄,賭客大都為外籍新娘,立即報告分局長,分局長非常重視,立刻責成頭份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該賭場十分機警,為躲避警方查緝,經常更換賭博處所,經過1個多月得埋伏跟監後,發現該賭場落腳於頭份鎮中華路一處小吃店,且常有外籍男、女出入,專案小組於101年2月2日22時55分見事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當場查獲越南籍盧姓女子涉嫌利用所開設小吃店之場所,供越南籍同鄉作賭博場所,員警於現場查獲越南籍賭客8名 (7女1男)在該店賭博,由於賭興正濃,賭客根本未查覺員警進入,現場查扣撲克牌6副、抽頭金新台幣13000元(包含入場費、賭客補貼餐飲、水電、瓦斯等費用)、賭資新台幣67000元。
39歲越南籍盧姓女子於警訊時,供稱她是在頭份鎮中華路開設小吃店,於大年初一起兼營賭場,號召越南籍同鄉於該處聚賭,賭博方式係以撲克牌進行越南「六公」之傳統賭博,每人入場需先繳交場地費新台幣1000元,每人每次下注賭資至少新台幣1000元起跳,她還要負責烹煮食物供賭客食用(越南的習俗係自春節除夕開始2個月內均會賭博慶祝),賭客要求很高,有時還會要求煮龍蝦喝好酒等高檔食物。讓辦案員警聽了搖頭不已。全案於偵訊後將盧女依賭博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賭客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罰。
頭份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賭博為「萬惡淵藪」,警察機關於春節期間取締賭博是要讓民眾過著平安快樂的春節,希望民眾遠離賭博,以正當娛樂來歡度佳節,並匡正社會善良風氣,淨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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