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辦護兒童反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宣導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2.01.12
雲林縣政府表示,為讓縣內孩童及青少年有安全的成長環境,101年1至5月委由雲林縣社會關懷協會及雲林縣婦女保護會分別辦理「身體我最大-101年度雲林縣保護兒童反性侵害及性騷擾社區防治宣導」及「青春要設防,談性三部曲」,以強化兒童及青少年對自我人身安全的保護能力與觀念。
縣府今天上午辦理防治宣導記者會,正式展開為期近5個月的宣導活動,今年也特別邀請20個鄉鎮近200個店家一起來當社區安全保護傘,會中安排短劇宣導,請大家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 避免成為加害人。
依據內政部統計, 99年全國受到性侵害及家庭暴力通報的案件有10892件,平均每個月有907.7件,每天有30.3件。其中被害人有26398人,以12歲至18歲占的比例最高,有9782人,為37%。
在99年度全國性侵害案發地點的統計,若以私人場所來看是在加害人的住所為最高達50件、其次是被害人住所達31件;但在非私人場所來看以學校/宿舍為最高達8件。而在關係部份以男女朋友比例最高。
社會處社工科長陳怡君表示,性侵害及性騷擾將會造成孩童一輩子心中的陰影甚至會擔心有行為複製的偏差學習源,為提供雲林縣的孩童及青年學子能夠有一個安全成長環境,雲林縣政府推動「反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的巡迴宣導,強化兒童及青少年對自我人身安全的保護能力與觀念。
陳怡君說,透過社區宣導進行「身體我最大」宣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知能探索體驗、親子著色比賽、社區安全保護站設置、「身體我最大、拒絕性侵害及性騷擾」漫畫比賽與101年度雲林縣保護兒童反性侵害及性騷擾社區防治宣導大型宣導活動。
可以透過不同宣導活動的辦理讓社會大眾及青少年甚至幼兒都能知道「身體我最大」懂得保護自己。
配合這次宣導負責校園部份的雲林縣婦女保護會執行長林銘珠表示,雲林縣婦女保護會長期以來與縣府合作進行性侵害防治宣導工作,近兩年更將宣導對象著重於兒童與青少年階段之學生,因從性侵害事件通報被害人統計中發現,12至18歲之青少年被害人約佔總數之50%。
故針對兒童及青少年進行校園宣導,宣導方式有別於制式教學,以更貼近他們生活的方式,透過影片討論、遊戲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進行,讓防治概念更易了解及吸收,提升他們對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之認知與了解,加強自我保護概念、降低受害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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