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聘僱非法外勞最低罰1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2.01.06
新竹市政府表示,年關將屆,很多民眾會將家裡所合法申請之看護工,帶到自營之工廠或借給親戚朋友打掃,亦有部分民眾會聘僱廉價但來歷不明之外勞,在工廠或家裡從事清潔工作。
市府提醒民眾別因小失大找非法外勞,或趁假日出來賺外快的外籍幫傭、看護工,一旦被檢舉違法者最低處以罰鍰15萬元。
勞工處表示:從農曆12月的尾牙到春節的期間,有些雇主會因為自己或親朋好友的市場、餐飲店生意比平日忙碌,就會指派所僱用的外籍幫傭、看護工去幫忙。
另外有些外籍幫傭、看護工想多賺外快,便向雇主要求做額外的工作或在外打零工。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只能從事原許可的工作內容,借用別人所僱用的外勞從事工作,可能被處15萬到75萬元的罰鍰;如果是原雇主指派所僱用的外勞去幫忙工作,則要處3萬到15萬元的罰鍰。
勞工處說,外國人在台的工作是申請許可制,只要不是經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的雇主、工作項目或工作地點,都屬違反規定。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7.26
新竹市長:迎接老人社會 架構高齡友善城市2009.07.25
中國福州市考察團拜會新竹市府2012.05.23
有拜有保庇 拜完城隍爺逮捕販毒集團2008.05.30
新竹十七公里海岸將成為「鑽石海岸」2010.01.21
許明財請國防部協助加速眷村新建交屋2008.05.06
羅馬尼亞合唱團拜會新竹市長林政則2008.09.16
竹市17日舉辦竹塹公主選拔2009.12.30
許明財辦座談期讓新竹市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