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民國82次徵兵及齡男子開始辦理兵籍調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2.01.02
嘉義市政府表示,根據兵役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徵兵及齡〈年滿十九歲〉男子應接受兵籍調查。
嘉義市自101年1月2日起,各徵兵及齡男子應攜帶學生證、戶口名簿、役男本人印章、及兵籍調查通知書至里辦公處,由里幹事辦理完成兵籍調查,如未接獲調查通知者,請與區公所兵役課聯絡。如接獲通知,本人不克前往,可由家長代為辦理,對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兵籍調查〉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送法究辦,請各徵兵及齡男子依排定時間、地點前往接受兵籍調查。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4.28
認清環境用藥標示,生活安全無堪慮2012.06.26
嘉義2012科學168創意風車賽登場2010.10.13
黃敏惠慰問百歲人瑞歡喜相見歡2009.02.21
嘉市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今開訓2014.01.11
嘉義市民集團結婚50對新人甜蜜完婚2008.05.07
單親弱勢兒童致贈感謝卡予市長黃敏惠2009.08.11
黃敏惠再次勘災 全力搶救受災戶2012.02.17
製茶兼製槍 冠軍製茶師改槍為警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