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局破獲少年共謀強盜殺害計程車司機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1.12.21
雲林縣鄭姓民眾向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報案,稱其兄為計程車行司機,但卻接獲車行通報至斗六市慶生路與武昌路口載客至雲林縣土庫鎮馬光厝,迄今未回,請求警方協尋。
警方依規定受理後並立即通報各分局於轄內積極協尋被害人鄭姓計程車司機下落,及失蹤之計程車,惟無所獲。
西螺分局接獲報案指西螺鎮中沙大橋下方第44與45拱空地處,發現1輛計程車停放多日,甚為可疑,報請警方查明。
西螺分局員警到場發現該車係上述通報協尋之失車,惟未發現鄭姓計程車司機,分局立即通報斗六分局及鑑識課到場採證,發現車身有疑似血跡斑點。
雲林縣警察局長王慶麟獲報後,立即召集刑警大隊、斗六、西螺、虎尾分局及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四組共組專案小組,並立即召開專案會議,同時報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
經調閱雲林縣斗六、西螺、虎尾轄內各路口監視器,追查該計程車之行車路線,及清查相關可疑涉案人資料,並清查連絡電話之基資、通聯、基地台等多項資料。
經調閱相關錄影監視系統發現身穿鑲有紅色V領外套男子及重機車涉有重嫌,於西螺鎮福來路網咖循線查獲林姓(男、15歲)及劉姓(男、15歲)等2名少年同行到案。
員警隨即帶同劉、林等2人至西螺鎮中沙、溪州大橋間濁水溪河床便道尋找棄屍地點,草叢尋獲被害人屍體,並通知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鑑識人員到場勘察,及協助被害人家屬到場指認無誤。
據劉、林等2名少年表示:係因缺錢花用,事先準備水果刀至斗六市隨機呼叫計程車準備行搶,車行至目的地馬光厝後,因不敢下手行搶,故又請該計程返回西螺劉姓少年住家後,方動手以水果刀、剪刀、鐵條等器械予以殺害,並搜刮身上財物約700元得逞後,將鄭姓司機屍體載至西螺鎮中沙、溪州大橋間濁水溪河床便道丟棄,計程車則被棄置於中沙大橋下方第44與45拱處空地處。該案業依涉嫌強盜、殺人等罪嫌,移請雲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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