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衛生局抽驗市售醃製9件不符規定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12.13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於10月間針對市售醃漬蜜餞食品及調味醬進行稽查抽驗,共抽驗32件,抽驗項目有蔭鳳梨、碎脯、碎花瓜、箭筍、梅乾菜、福菜、薑片等;蜜餞食品包括:青脆梅、仙楂果、話梅等。
調味醬包括:辣椒醬、桔醬等,結果不符規定9件,不合格率達28.1%,其中檢驗防腐劑有24件、人工甘味劑8件,結果防腐劑超過衛生標準6件、人工甘味劑超過衛生標準3件。
其中,彰化縣新聖興蜜餞廠所製售之「上庄話梅」:檢出糖精超過標準值2倍以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超過標準值25倍以上,違規產品詳見附件。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苯甲酸可使用於醃漬蔬菜,用量計0.6g/kg以下;糖精可使用於蜜餞,用量計2.0g/kg以下;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可使用於蜜餞,用量計1.0g/kg以下。
衛生局已飭令販賣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退回上游廠商,並針對外縣市之製造商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函請該轄衛生局協助處辦。
為了確保民眾健康及飲食安全,衛生局長羅財樟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應以當季新鮮、自然蔬果為佳,避免太多加工或購買顏色過於鮮豔或過白的食品,烹煮醃製食品前可先以清水浸泡,除可降低鹽分也能降低漂白劑與防腐劑的含量。
另,蜜餞食品製作過程添加人工甘味劑可增加口感及風味,但易被製造業者不當使用,諸如水果販售商以芭樂、烏李、山楂李、桃、李及橄欖等食材,佐以話梅、烏梅等蜜餞食品淺漬浸泡而成之淺漬水果,其製程中易由蜜餞食材原料帶出防腐劑及人工甘味劑,而被檢出食品添加物違規添加。
依據現行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尚未准許添加防腐劑及人工甘味劑,因此呼籲製造商應審慎為之避免誤觸法律而不自知。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1.21
後龍鎮農會今天舉辦農畜產品發表會2012.01.12
苗栗縣頭屋鄉老田寮段地籍圖重測新聞2008.08.27
大坪森林遊憩區提供休閒場所2010.11.16
公館芋頭節暨水柿促銷展售20日登場2008.09.06
巨蛋體育館辦經典歌曲演唱會邀請費玉清2009.07.02
三義交流道匝道出口新闢連絡道路通車2010.04.06
怪癖男偏愛竊盜女性內衣海報2014.06.16
科學學習中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