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衛生局抽驗市售醃製9件不符規定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12.13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於10月間針對市售醃漬蜜餞食品及調味醬進行稽查抽驗,共抽驗32件,抽驗項目有蔭鳳梨、碎脯、碎花瓜、箭筍、梅乾菜、福菜、薑片等;蜜餞食品包括:青脆梅、仙楂果、話梅等。
調味醬包括:辣椒醬、桔醬等,結果不符規定9件,不合格率達28.1%,其中檢驗防腐劑有24件、人工甘味劑8件,結果防腐劑超過衛生標準6件、人工甘味劑超過衛生標準3件。
其中,彰化縣新聖興蜜餞廠所製售之「上庄話梅」:檢出糖精超過標準值2倍以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超過標準值25倍以上,違規產品詳見附件。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苯甲酸可使用於醃漬蔬菜,用量計0.6g/kg以下;糖精可使用於蜜餞,用量計2.0g/kg以下;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可使用於蜜餞,用量計1.0g/kg以下。
衛生局已飭令販賣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退回上游廠商,並針對外縣市之製造商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函請該轄衛生局協助處辦。
為了確保民眾健康及飲食安全,衛生局長羅財樟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應以當季新鮮、自然蔬果為佳,避免太多加工或購買顏色過於鮮豔或過白的食品,烹煮醃製食品前可先以清水浸泡,除可降低鹽分也能降低漂白劑與防腐劑的含量。
另,蜜餞食品製作過程添加人工甘味劑可增加口感及風味,但易被製造業者不當使用,諸如水果販售商以芭樂、烏李、山楂李、桃、李及橄欖等食材,佐以話梅、烏梅等蜜餞食品淺漬浸泡而成之淺漬水果,其製程中易由蜜餞食材原料帶出防腐劑及人工甘味劑,而被檢出食品添加物違規添加。
依據現行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尚未准許添加防腐劑及人工甘味劑,因此呼籲製造商應審慎為之避免誤觸法律而不自知。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6.22
副縣長林久翔陪同觀光局長勘查景點2009.10.16
林久翔慰訪百歲人瑞2010.09.12
苗栗縣文旦評鑑2008.05.04
通霄鎮坪頂國小運動場整建落成啟用2008.01.06
家長投訴校方擺放木脽佛像充滿商業氣息2008.07.08
劉政鴻與學子玩遊戲同樂2008.08.04
劉政鴻會勘苗栗市南勢里2009.04.15
劉政鴻會勘排水及道路新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