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秋冬食用火鍋 衛生局抽驗把關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1.12.02
嘉義市政府表示,秋冬時節,民眾喜歡享用熱騰騰的火鍋,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之食品衛生安全,針對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抽檢市售火鍋料進行防腐劑檢驗,如檢出不合格將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消費者,於選購火鍋料食品時,應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及選購自然原色食材,採購適量並注意食材保存,需冷藏的食品,購買後亦應置於冰箱低溫下保存,並儘速食用完,以避免食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最好向有信譽商家購買,對本身較有保障。
衛生局提醒民眾,自行烹煮火鍋食材務必煮熟再吃,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另火鍋湯底普林含量較高,慢性病疾病者如痛風、高血壓、腎臟疾病的人應酌量並搭配一些高纖蔬菜佐食,減少身體過度負擔,以維護身體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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