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秋冬食用火鍋 衛生局抽驗把關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1.12.02
嘉義市政府表示,秋冬時節,民眾喜歡享用熱騰騰的火鍋,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之食品衛生安全,針對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抽檢市售火鍋料進行防腐劑檢驗,如檢出不合格將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消費者,於選購火鍋料食品時,應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及選購自然原色食材,採購適量並注意食材保存,需冷藏的食品,購買後亦應置於冰箱低溫下保存,並儘速食用完,以避免食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最好向有信譽商家購買,對本身較有保障。
衛生局提醒民眾,自行烹煮火鍋食材務必煮熟再吃,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另火鍋湯底普林含量較高,慢性病疾病者如痛風、高血壓、腎臟疾病的人應酌量並搭配一些高纖蔬菜佐食,減少身體過度負擔,以維護身體的健康。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6.14
嘉市舉辦體育錦標賽聯合開幕典禮2010.02.05
春安期間市警局諸多貼心服務2008.12.09
改善空氣品質 環休工作要做好2008.07.07
嘉市青少棒代表加JBL世界青少棒錦標賽2011.02.18
假借神明名義訛詐夜市攤販出手闊綽2008.05.07
環保局:7月1日起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販賣2010.06.13
國際崇她社嘉義社辦社長暨理監事交接2008.07.07
嘉義市推動不用免洗筷節能減碳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