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11.21
100年6月5日環境教育法施行後,為進一步推廣愛水、節水、保水的水資源環境教育,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利用翡翠水庫豐富自然生態與豐沛水資源等特色,結合原有之水資源生態教育館及水庫周邊自然人文課題,成立「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並於日前成為全國第一個獲得中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政府機關。
翡管局說,依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其中並規定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未來若各機關團體至「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參訪或戶外學習,將可依法取得符合上述規定之環境教育課程時數。
翡管局進一步說明,「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將自明年元月1日起正式運作,該中心已規劃「水庫水資源保育」及「水庫環境生態保育」2個課程模組,並設計有5個單元課程,依序是:單元A:水資源永續利用與保育,單元B:水庫經營管理,單元C:大臺北水源故鄉的探索,單元D:翡翠水庫如何與環境生態共存,單元E:來去侏儸紀–蕨類時光隧道之旅。以上課程係針對不同族群所設計的多元化教學方案,將可提供各類機關或團體作參訪選擇。
翡管局劉局長銘龍表示,明(101)年起將提供36車次遊覽車接駁(含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歡迎臺北市各公私立小學及新北市臺北水源特定區內之各公私立小學(坪林國小等10校)中、高年級學生報名參加,至「翡翠水庫環境學習中心」辦理環境教育戶外學習課程,屆時課程內容及報名方式,將另於明年3月底前公告在翡管局官網(www.feitsui.gov.tw)。
翡管局強調,為維護水庫水源水質,未來對於參訪學習人數將進行總量管制,同時也不會安排水域參訪活動,並以低碳、綠能、生態為水庫經營核心理念,期能達成水庫與環境和諧共生之施政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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