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稽核豬肉攤商衛生環境情形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新北市報導
2011.11.16
新北市衛生局16日上午會同農業局、經濟發展局前往中和區圓通市場、連城路及南勢角市場肉品攤販稽查4家攤販,現場豬皮上均蓋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章,但有3家衛生環境不符規定,衛生局已要求攤商限期於11月21日前改善,否則將罰處新臺幣6萬至600萬元,另帶回3件肉品抽驗。
衛生局表示,稽查4家攤販所販售的肉品豬皮上均蓋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章,但3家現場衛生環境不符規定,如從業人員無體檢報告;器具、抹布未保持清潔、木製砧板破損;廢棄物未加蓋;冰箱內食材未覆蓋等,衛生局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攤商限期於11月21日前改善,期屆複查如仍未改正,將依法處新臺幣6萬至600萬元罰鍰。
農業局也呼籲民眾選購豬肉時,需認明豬皮上蓋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字樣方屬合格肉品,市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亦將不定期進行查緝,另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肉品時,應注意販賣場所衛生環境,購買肉品未烹煮前立即放入冰箱保存,以保持肉品新鮮。
轄區派出所員警上午配合聯合查緝小組前往查看,對該處無照攤販也進行勸導不得再擺設,日後將加強巡邏查察,如發現違規設攤情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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