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失能者可辦評估申請外籍看護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11.15
南投縣政府表示,現今高齡化社會,老人及失能者人口節節升高,家庭照顧者無法獨自負擔照顧家中失能者責任情形下,許多家庭面臨決擇聘請國內照顧服務員或外籍看護工問題。
目前失能者可至南投縣配合辦理「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專案評估之公告醫療機構等專業醫療團隊進行評估。
經醫療專業評估如需24小時照顧,則由評估醫院彙整相關資料寄送至南投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另已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特定項目者,不須至醫院評估,直接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長照中心將依雇主提出之僱用條件,由現有人力資料庫盡力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每位雇主推介作業次數至少2次,每次以推介3人為原則,並於6個工作天內完成推介手續。
倘推介之照顧服務人力無法滿足雇主及被照顧者需求,1星期後,民眾可至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外籍勞工案件申辦進度」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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