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勞工曾祖父母喪亡可請三天喪假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11.15
台中市政府表示,勞工請假規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今年十月十四日公布修正,增訂勞工的曾祖父母(包括俗稱的內、外曾祖父母)喪亡得請喪假三日,並自今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勞工局表示,晚輩奔喪本屬倫常,也是孝道的表現,考量我國民情及禮儀風俗,勞工喪假得於百日內請畢,勞工曾祖父母喪亡期間未屆百日者,自該日起,得依規定請假。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7.12.29
中彰投苗共推宗教場所低碳認證2017.06.16
教育局落實塑化劑含量檢驗機制2008.04.14
家扶委員朱筱健認養貧童獲表揚2015.07.28
台中市府稽查不衛生月子餐2010.01.20
修平與老樹根及台中市協會簽訂策略聯盟2016.12.29
衛生局抽驗小吃店美耐皿部份溶出三聚氰胺2017.06.26
太平警分局推出游泳體驗營2011.04.20
富商妻遭綁案警方攻堅救出肉票並逮四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