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專用車使用消費安全聯合稽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11.11.14
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義縣政府為加強學童使用幼童專用車的安全,責成消保官、教育處、嘉義縣社會局、警察局會同嘉義區監理所進行聯合稽查,抽檢縣轄補習班、幼稚園及托兒所幼童專用車之安全設施。
縣府表示,稽查項目包括幼童車是否標示園所名稱、是否標示限乘人數;司機是否領有職業駕照、駕照是否仍為有效期間;車體有無擅自改裝變更、車輛是否完成定期檢驗等。稽查結果發現,業者所屬幼童專用車違規情形包括載運的人數超過核定限載人數,以及車體違規擅自改裝增加設備。
針對違規的幼童專用車,稽查人員現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令開單告發,同時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為保障學童使用幼童車消費安全權益,縣府要求補習班及托兒機構業者確實做好自主管理,對於幼童專用車各項安全設施,應隨時檢查保持正常的功能,並應嚴格禁止有超載學童及改裝車體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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