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補助由售價扣除未欠農民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11.01
台中農業局於今天提出說明,表示補助肥料運費,均先由售價扣除,並未積欠農民。
有關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積欠農民化學肥料運費補助一事,農業局表示,補助台中市農民購買化學肥料運費時,於執行前即協調各區農會同意先由售價中扣除(即由農會先行墊付),再由農業局核撥運費補助給農會,讓其歸墊,而農會申請核撥經費時,係因農會所製農民印領清冊資料不完整,請農會再行補正資料,最遲一星期之內即可撥付相關補助經費。
農業局說,化學運料運費補助均已先由售價中扣除,以減輕農民購買肥料成本,農會只要依規由售價中扣除,並無積欠農民肥料運費補助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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