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是否使用半觸動式交通設施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11.10.26
桃園縣政府表示,有關交通局提出使用半觸動式交通設施,桃園縣長吳志揚今天(26日)在道安會報中表示,是否使用半觸動式交通設施要從成本等各方面加以考量,並比較不同方式所達成效果,思考何種路段使用何種方式較佳,希望相關單位先進行詳細的效益分析後再考量。
交通局今天在道安會報中進行「易肇事路段改善成果報告」,簡報中除針對第28期台灣地區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轄區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進行簡報外,也提出半觸動式等多項新交通設施項目。
交通局長高邦基表示,縣府101年度針對桃園縣13鄉鎮市易肇事路段,請警察局提供肇事資料後做整體改善計畫,依照肇事率高低進行排序,並一段一段的進行會勘,找出肇事原因,除從硬體改善外,並考量是否設置超速照相等各種方式,希望能有效降低肇事率。
顧問林繼國表示,第28期台灣地區肇事路段改善計畫執行成果從整體上來看,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有改善,但少部地區未達預期效果,希望相關單位作進一步的後續追蹤,另外因機車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車種,希望在改善策略中加強機車兩段式左轉,並檢視標示、標線有無磨損、不清楚情形並加以改善。
吳志揚聽取報告後表示,新設交通設施利用視覺上的引導,減低車輛行駛速度,減少跳動路面的設置,是一個不錯方法,至於半觸動式交通設施,應從成本等各分面加以考量,並考慮用路人的習慣,對於兩向車道車輛差異量大的路口,是否用閃光燈或是其他方式,應做各方面的比較,並要進行詳細的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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