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加強橫向聯繫機制落實性侵害犯罪監督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11.10.11
彰化縣政府表示,為落實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社區監督處遇機制,社會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加強橫向聯繫機制措施,由副縣長楊仲主持,召集社會處、衛生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每三個月定期召開跨局處聯繫會議,並邀請彰化地檢署蒞會共同參與,今年度共計辦理3場次,加強刑期屆滿出監之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監控,嚴密縣內性侵害犯罪防治工作。
性侵害犯罪是嚴重侵害人身自由及性自主的犯罪行為,副縣長楊仲指示,性侵害加害人出獄回到社區後,需持續嚴密進行監控與治療,才能有效達到預防再犯,針對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報到、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或接受時數不足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應確實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規定裁罰,並限期命其履行登記報到、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加害人屆期仍不履行者,應即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為防止性侵害受保護管束人再犯,縣府希望藉由專業訓練、標準流程的訂定以及危險評估複核機制,強化專業作為,以精準篩選出中高再犯危險個案。
必要時更結合地檢署以複合式監督嚴密監控中高再犯危險個案,輔以科技設備監控,強化警政、社政、衛政、檢察機關、社區等防治網絡連結,俾達到防止再犯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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