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消保官要能掌握民眾關心的事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10.11
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政府今日上午舉行市政會議,由法制局就其業務提出專題報告,新北市法制局長邱惠美指出,為落實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消費者服務、照護到每一位新北市民,將啟動「巡迴消保官機制」,以社區、鄰里或專案特定團體為服務對象,定期派遣消保官前往提供諮詢、爭議協商、宣導、調查等服務;該項措施於今年第四季開始試辦,明年1月正式施行。
另外,法制局表示,過去部分地區因人口較少,未設置法律諮詢服務處,明年將規劃建置「e化法律諮詢網絡」,讓這些地區民眾不需再為詢問法律問題舟車勞頓;今年8月起已擇深坑區公所先行試辦,預計近日可正式上路,而八里、貢寮、雙溪、平溪、萬里、石門、三芝、烏來、坪林、石碇、鶯歌等區將於明年建置完成。
新北市長朱立倫說,法制局兼具幕僚及業務機關,做得好能讓民眾權益受到保障,也會改善市政效率;他指出,隨著消費者意識抬頭,消費權益保障越來越重要,但消保官人數有限,如果自行其事很難發揮功能,務必要跟各個業務單位相互合作、發揮協調功能;另外,法制局也需要與社區、村里及專業團體等民間力量結合,讓每一位民眾都成為消保尖兵。
朱立倫表示,除了跟民眾日常食、衣、住、行、育樂有關的問題外,消保官也要能掌握重大議題,主動思考哪些是民眾關心的,例如房屋買賣,建商常會因坪數大小、品質、不實廣告、隱匿鄰避設施等問題與消費者產生爭議,這些並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他強調,房屋的消費對很多人來說是用畢生積蓄購買,必須當成重點業務處理。
另外,朱立倫指出,訴願對民眾來說是權益的影響,因此處理效率很重要,若行政法院或訴願結果需另為適法處分時,各機關也要積極處理;他並提醒法制局,須就法令面提出積極、建設性意見,以專業角度協助各局處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讓市政推行更順利,而非僅官僚的要求各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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