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幼托整合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9.05
國內因幼托體系分流所衍生的問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於今年六月十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預計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幼稚園及托兒所將整合改制為幼兒園,由教育部門監督管理,相關設立標準、師資要求皆有明確規範,台中市亦預計於同一天起正式將托兒所業務移撥至教育局,落實幼托整合政策。
教育局表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以招收二至六歲的學齡前幼兒為主,招收二歲以上至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每班招收人數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人數以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每班招收人數以三十人為限,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原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者,其人力配置至遲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滿五年之日起符合規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訂前設立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於明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檢具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結果資料向教育局申請改制為幼兒園,「幼托整合」政策之實施,將使本市學前幼兒教保機構發展更健全,更符應現代社會與家庭之教保需求,並使幼兒享有同等良好教保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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