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河流生態埔里種瓜坑溪流域封溪護漁1年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8.30
南投縣政府表示,為河川生態永續,自9月1日到明(101)年8月31日止,埔里鎮成功里種瓜坑溪流域,將實施1年封溪護漁措施,封溪範圍自上游到水源頭、下游到國姓鄉交界、支流到埔里鎮桃米里交界。
縣府農業處表示,護漁期間禁止使用任何方式 (含垂釣、撈蝦及徒手捕捉等)獵捕水產動物,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處表示,該措施實施期間,由埔里鎮公所輔導當地居民成立巡守隊,負責護溪巡守工作及舉發違反公告事項。此外,縣政府也將會同警察單位不定期前往巡查,以杜絕違法情形發生。
縣府再次呼籲,前往各地溪流、河邊時,應多注意公告,對封溪護魚地區,應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封溪護漁相關規定,不要誤觸法令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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