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社會大眾應善盡企業公民責任
記者張俊夫/台中報導
2008.04.22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長李立德表示:相關事業單位能確實加強做好源頭減量、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再利用工作,善盡「企業公民責任」!
局長李立德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日前參加一場主要以「企業與環保」為主題的企業公民論壇,市長提到台中市以前的垃圾量每天約為1,200公噸,在大家一起努力下逐漸減少到現在的每天930公噸,但是台中市垃圾處理場可自行處理量每天約僅650公噸,剩下280公噸則需轉運送到其他縣市焚燒或掩埋,如果生產事業包括台中工業區、中科等的垃圾能夠確實分類回收,每天將可減少約100公噸。
李立德說,如果大家關心這塊土地並且落實垃圾分類與回收,共同解決垃圾問題,這就是「企業公民責任」,而政府的用心執行與宣導就是「政府社會責任」。
李立德表示,環保局將針對全市社區住戶、工業用戶、餐飲業者等加強宣導取締,維持台中市垃圾處理場的正常營運,希望一般住戶、事業單位能夠確實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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