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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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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水利署:蘭陽溪疏浚工程無關說圖利

記者夏起玲/中市報導
2007.11.27
水利署為協助重大公共工程能順利取得砂石料源,由第一河川局自行辦理蘭陽溪疏浚工程,作業過程透明公正,卻引發外界質疑有民代關說或圖利特定廠商之事,水利署今天發新聞稿澄清絕無此事。 由於近期北部地區重大公共工程對砂石需求殷切,水利署為協助政府推動之重大公共工程能順利取得砂石料源,由第一河川局,自行辦理蘭陽大橋上游至葫蘆堵橋間河段疏濬土石採售分離作業,並將疏濬總量計28萬立方公尺全數列為專案申購,同時優先提供給宜蘭、台北地區重大公共工程主辦機關申購使用,該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整個計畫作業過程透明公正,同時係本權責辦理亦兼顧河防安全之疏濬工程,非外界所稱公告可採區或開放供民間申請採取土石案件,亦無民代關說及圖利特定廠商。 吳約西表示,水利署自95年度起推動砂石採售分離作業,辦理河川疏濬採取土石,為避免不必要之紛爭及困擾,作業流程以增設管制站、地磅、監視系統及僱用保全人員24小時嚴密監控管理,以有效遏止砂石盜濫採行為發生,且相關砂石案件均與檢調單位密切聯繫,係目前檢調等司法單位較認同之疏濬採取土石執行方式。 他表示,為平抑國內因大陸禁止出口而飆漲之砂石價格,該署目前辦理河川砂石採售分離制度係以平價提供料源,並規劃公共工程所需砂石專案申請機制,即至少保留規劃總量30%或規劃專區由公共工程主辦機關申購,並優先提供給重大公共工程使用,使其工程順利推動,避免國家建設因缺少砂石料源而延宕。 吳約西指出,公共工程主辦機關需確認以該工程實需數量為限申購,及依原訂契約單價及相關規定,核算應調整之價差,與承包廠商辦理必要之工程契約變更,並督導承包廠商妥善管理其供應流向及實地完成與購得土石量相當之工程實績,以避免圖利特定廠商。 吳約西說,近年來蘭陽溪疏濬採砂計畫,水利署均在河川治理原則及河防安全優先考量下,依河川管理辦法規定,許可宜蘭縣政府以公共造產方式辦理,以協助河川治理及增加財源收入以達成雙贏之目標。他也指出,目前蘭陽溪水系已許可宜蘭縣政府辦理之疏濬計畫計有4件,土石總量也高達245萬立方公尺,並開放一般業者申購。 他也鄭重的表示:自今年八月份起,蘭陽地區因連受六次颱風影響,宜蘭縣政府疏濬工區及便道嚴重損毀,相關單位雖極力搶修,惟至今仍未全面恢復正常出料,造成北部公共工程砂石料源短缺影響施工進度,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為配合協助北部公共工程進度之推展,爰自行於蘭陽溪葫蘆堵橋下游16至18斷面間選擇適當地點辦理疏濬採取土石作業,並以採售分離方式執行,且全數優先提供北部地區公共工程專案申購,絕無民代施壓而將開放蘭陽溪由民間開採砂石之情事。 吳約西指出,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依法定職責及配合砂石供應政策辦理轄管之中央管河川-蘭陽溪疏濬採售分離計畫,依法有據,且優先提供給重大公共工程主辦機關申購使用,除秉持採售分離嚴密管制措施,以遏止砂石盜濫採行為發生及維護河防安全,同時也將持續加強與宜蘭縣政府溝通並作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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