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修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8.04
南投縣政府表示,自今年8月起,如果您開車遇救護車卻不讓路,駕駛人將被吊扣駕照3個月喔!而依據8月1日修正執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除救護車外,如聽到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警號,不避讓者,也是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南投縣政府提醒駕駛朋友注意相關規定,以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縣府工務處表示,依該條例修正的第65、78條規定,自8月1日起接送行動不便之人士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此外,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而違反“不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之規定者,不予處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6.20
台灣農村美酒耀國際烈酒評鑑獲雙金雙銀2010.09.28
紀念孔子誕辰2560週年惠德宮辦釋奠典禮2012.10.08
農糧署為食米有把關消費者可安全食用2016.09.23
整形過 可透過核磁共振檢查乳癌2008.10.04
日月潭嘉年華即日起展開2011.07.27
農糧署籲請農民配合辦理種植登記2008.07.07
97年度社區營造人才培訓計畫2013.06.07
衛生局持續稽查杜絕順丁烯二酸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