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修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8.04
南投縣政府表示,自今年8月起,如果您開車遇救護車卻不讓路,駕駛人將被吊扣駕照3個月喔!而依據8月1日修正執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除救護車外,如聽到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警號,不避讓者,也是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南投縣政府提醒駕駛朋友注意相關規定,以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縣府工務處表示,依該條例修正的第65、78條規定,自8月1日起接送行動不便之人士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此外,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而違反“不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之規定者,不予處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3.04.11
 「新龜兔賽跑」廉政戲劇走入校園  扎根廉潔教育2018.03.25
 信義梅子節千人學做梅盛況空前2018.03.26
 強化眼科醫療南投提供社區篩檢2010.06.07
 刺桐釉小蜂入侵民眾加強蟲害防治維護2008.09.19
 農村社區公共設施今舉行聯合動土典禮2012.08.09
 南投子弟魏辰洋參加奧運雖敗猶榮2012.08.10
 鐵路集集線颱風受損今恢復正常通車2011.06.16
 6月18日紫絲帶在日月潭飄揚 反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