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全新機車定檢3年改5年 應先保養再檢驗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台東報導
2011.08.03
台東縣政府表示,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實施期限,從100年1月1日起,將現行機車出廠滿3年以上每年須定檢一次規定,調整為新車出廠滿5年每年檢驗一次,並推動機車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即所謂保養與檢驗合一制度。
有鑑於國內機車數量眾多,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為有效改善機車排氣污染問題,促使車主注重保養,機車應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及加強檢驗不合格機車實施保養維護再進行複驗工作,以進一步提升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成效。
環保局表示,機車車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檢,將被處罰款2,000元,若機車初驗不合格,車主未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情形,將被處罰款1,500元,因此台東縣環境保護局除呼籲車主應按規定期限實施檢驗外,亦請於檢驗前先進行保養,以避免檢驗不合格。
如初驗不合格的機車,請於複驗前,先進行檢查與保養,共同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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