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民眾酒醉自摔警方:勿酒後駕車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南投報導
2011.07.25
南投警察分局接獲報案指出,於名間鄉名竹大橋上有民眾騎重機自摔,員警火速前往現場協助,發現張姓民眾身上有濃濃酒味,顯有酒後駕車之情事,經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1.56MG/L,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0.55MG/L,顯為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涉嫌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依據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統計99年度南投縣轄內已發生A1交通事故(有人死亡之事故)中,以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占最大宗,顯見本轄仍有許多駕駛人輕忽酒後駕駛車輛的嚴重性。
此外,自97年1月4日起,刑法第185條之3有關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罰金上限部分從9萬元大幅提高至15萬元,南投警察分局呼籲民眾切勿有酒後駕車行為,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之規定,避免將自己的生命暴露在高度的危險狀況下,以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7.09.29
清境至合歡山 公共運輸10月1日通車2009.05.26
員警考警大分局長蔡進閱送「包中」2008.12.25
集集郵局年攔截詐騙金額近300萬元2012.08.30
衛生局:三手菸無所不在傷人於無形2008.03.24
推動小黑蚊防治李朝卿:落實觀光發展2014.11.29
陳紀衡高票當選集集鎮長2020.10.06
水里鄉社子二號堤防段河川環境改善竣工 中辦執行長蔡培慧現勘肯定重自然生態2010.02.09
落實節能減碳縣府更換螢光燈路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