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偵破挖土機竊盜集團
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04.18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於97年4月16日4時25分接獲報案,發現有竊賊在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嘉南大圳前,用拖車竊取挖土機,迅即派惠來派所長林坤輝、警員張添財、蕭茂森、楊政輝王俊堯、劉學成、陳勝義前往查捕,於97年4月16日4時30分趕到時,發現犯嫌黃慶堂(男、49年次、南投縣人)已被挖土機失主翁永松父子及朋友包圍住無法逃跑,當場將嫌犯帶回派出所偵辦,並起出拖車及賍物開回派出所偵辦。
經警方帶回嫌犯黃慶堂,經查黃慶堂與外號(拖車海)在逃、於97年04月16日3時許、由南投縣草屯由外號(拖車海)駕駛320-KC號拖板車(運挖土機專用車)與同夥等三人前往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嘉南大圳發現停放之200型挖土機一台、價值新台幣160萬元、由嫌犯破壞機門及衛星定位系統並破壞操作油管將挖土機竊盜得手、即利用無線電聯絡並監控失主、於竊盜得手,正將挖土機開至板車車上時遭失主翁永松及翁瑞楷父子發現,竊嫌黃慶堂與外號(拖車海)與失主發生扭打、致使雙方掛彩、因而逃逸,經派出所員警趕到圍捕當場查獲黃慶堂,另二名嫌犯在逃其中一名外號(拖車海)。
經警方擴大偵辦,黃慶堂供稱,外號(拖車海)係用新台幣25萬元購買報廢拖車掛上320-KC號車牌偽造,前往各地竊盜使警方不易發現,97年03月18日,於雲林縣莿桐鄉五華村堤防路6號觀測台偷竊挖土機一台,並查出該竊盜集團自96年11月01日起購買拖車至今,在嘉義及雲林地區共發生五件挖土機失竊、估計達一千萬元以上。黃慶堂嫌犯因行竊被發現還反抗受傷,全案警方依準強盜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在逃嫌犯警方繼續查緝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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