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補助25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健檢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7.18
新北市政府表示,有鑑於勞保局補助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特殊健康檢查費用,係以連續投保年資1年以上為要件;日前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針對投保年資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的勞工補助特殊健康檢查費用。
凡設籍或在新北市轄內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且勞保投保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之勞工,可補助勞、健保不給付的健康檢查費用,因此工作環境屬於噪音、粉塵、高溫、異常氣壓、游離輻射、苯、鉛作業等25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皆可受惠。
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勞工健檢是預防職業健康危害的重要措施,「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中規範從事25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每年應實施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而加入勞保投保年資連續滿1年以上,且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朋友,每年均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惟部分勞工或因離職、工作異動及加退保等問題,致未能符合相關申請條件,是故新北市特別開辦投保滿半年未滿1年之特殊作業勞工健康檢查補助,希望勞工朋友透過健康檢查可早期發現與工作相關的健康危害因子,預防職業病。
高寶華表示,勞工朋友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特殊作業勞工健康檢查,在取得特殊健康檢查報告之日起3個月內,備妥相關資料文件,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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