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理處提供汽車燃料費多元繳納管道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7.12
高雄市監理處表示,每年7月為自用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其繳納期限自100年7月1日起至100年7月31日止。
自用車已於100年6月底寄發38萬0,291件通知繳納,民眾於收到繳納通知書時,應先確認該通知書之車號、車主姓名、地址等資料是否正確,查核無誤後,再持繳納通知書繳納。
監理處表示,為服務各種上班時間屬性不同之市民,已積極研發、開放各種繳納管道,達到隨時繳、方便繳之目的性,便利市民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
另,監理處建議民眾多採約定扣款方式繳納汽燃費,不僅不需每年費心留意有無繳納外,亦不需勞途奔波繳納。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3.07.05
7月愛河灣演唱會不間斷 15日金曲卡司「美秀集團」火熱開唱2010.12.29
大高雄民間企業捐贈10輛復康巴士2016.09.02
政委林萬億:長照2.0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模式2022.05.26
端午節連續假期高雄關通關服務不打烊2012.06.13
高雄加工出口區主動加強防颱防汛準備2023.03.22
大寮區伍厝自辦重劃案優先照顧弱勢 限期請重劃會將不同意者剔除市地重劃範圍外2014.07.29
港務公司辦行政司法透明合作暨廉政交流2007.12.15
鍾紹和譴責恐嚇暴力要求限期破案籲請總統不應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