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民政局說明大甲殯儀館相關事宜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7.08
台中市政府關心民眾生死大事,為符合民眾使用殯葬設施「安息」的需求,民政局積極改善殯葬設施,有關媒體報導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第二組(原大甲殯儀館)新聞,民政局於八日提出說明。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第二組前身是大甲殯儀館,該館原由大甲鎮公所以公共造產基金營運,於縣市合併前公共造產基金辦理結算完畢,現生命禮儀管理所第二組(大甲館)相關運作經費,均依法定預算程序由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依規編列預算執行,且依期程提具火化爐空污設備改善等預算經費並無所謂之原屬於公共造產有三千多萬元營業基金,縣市合併後被市府收回;原規畫今年要更新焚化爐,縣市合併後取消之情形,造成誤會實屬遺憾。
民政局表示,因為大甲殯儀館因建物久遠、設備老舊,不符民眾治喪需求,市府為滿足大台中民眾「安息」的需求,預計擬將大甲火化館邊空地整體規劃現代化殯葬設施的可行性評估;而於縣市合併前原大甲鎮公所已於該館週邊發包且即將於近日內開工興建的殯葬設施,該設施預計明年底可以完工啟用。包括新設家屬服務中心一棟(二樓)、禮廳一間(可容納一百五十人)、小靈堂十七間、第二納骨堂(二萬個塔位),屆時將有效提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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