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環保局大執法水銀體溫計7/1全面禁賣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1.07.07
苗栗縣政府表示,環保署自97年3月26日公告「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之規定後,分別採2階段方式禁用。第1階段於民國97年7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水銀體溫計僅可販賣予醫療機構,禁止販賣予一般民眾;第2階段則於民國100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輸入業、販賣業及醫療機構,輸入及販賣水銀體溫計。
水銀體溫計易於使用中不慎打破造成水銀漏出,外漏之水銀揮發後經由呼吸系統進入人體,將對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造成傷害,嚴重時更會引發肺水腫、急性支氣管壞死、呼吸衰竭而導致死亡。為防止水銀體溫計對環境及人體健康之影響,如瑞典、挪威、丹麥、荷蘭等歐盟國家及美國等,均已限制或禁止使用水銀體溫計和其他含水銀產品。環保局呼籲民眾儘量使用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且安全的電子式體溫計,舊的水銀體溫計請以原包裝、密封塑膠夾鏈袋或密閉容器完整密封,再交由地方清潔隊回收車妥善回收。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今年7月1日起將配合法令規定,針對縣內醫療機構、販賣業及輸入業者,加強稽查取締作業,以杜絕水銀體溫計之輸入及販賣情事。違反規定的販賣業及醫療機構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輸入業者則將處以6萬元至30萬元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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