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工局已介入處理遠航職場性騷擾一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7.06
臺北市政府表示,關於報載遠東航空高層主管涉嫌對空服員職場性騷擾一案,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已即刻介入處理。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表示已發文給遠東航空公司,要求該公司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之規定,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須將處理經過向勞工局核備,以維護調查的公正、公平性並保障申訴勞工的權益。
陳業鑫強調,遠東航空屬聘用員工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應訂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顯著處公告及印發各受僱者,並設置申訴管道,讓受僱者都清楚知道職場發生性騷擾情事時,可向公司提出申訴。
另依同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後即應立即成委員會展開調查,委員會作成懲戒等決議都應書面通知當事人,並給予申覆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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