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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Sunday
09:02

台中車輛停車即熄火管制即將開跑

記者張俊夫/台中報導
2008.04.15
繼台南市之後台中市將實施車輛停車即熄火管制,臺中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王進崇表示,台中市車輛停車即熄火管制即將自7月1日開跑,機動車輛惰轉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依空氣污染防治法處5000至100000元罰鍰,工商廠、場所違反規定的處100000至1000000元罰鍰。 民眾習慣於車輛停等時未將引擎熄火的行為可要注意了,王進崇副局長指出,台中市政府4月1日公告「台中市機動車輛惰轉(怠速惰轉) 三分鐘未熄火為空氣污染行為」,第一階段自97年7月1日起以營業用車輛(遊覽車、公車、貨運車)及市府公務部門車輛為優先管制對象,第二階段自97年10月1日起納入所有機動車輛為管制對象。 王進崇說,管制範圍是採特定區域來執行,包括客運的車站、轉運站及發車站、貨車的集散場及調度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全市公私立停車場、公私有市場、區域級以上醫院及各級學校,這些區域及周圍20公尺都屬於管制範圍。 環保局針對機動車輛惰轉超過3分鐘未熄火進行納管,不過,也參考國內、外管制措施執行上諸多特殊情形給予緩衝或排除條件。例如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型客車必須考慮到空氣流通與乘客健康或舒適感,可以允許乘客上車前20分鐘啟動引擎。 另外像是冷凍、冷藏車裝載貨、吊車、混凝土車等工程車輛作業中、新聞轉播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醫療車、拖吊車及清潔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有惰轉必要時也給予緩衝。 王進崇說,為順利推動這項新的管制措施,台中市的執行手腕也採漸進步調,在實務上採取先勸導後開罰的方式,稽查車輛有惰轉狀況時先開出稽查單,視情況再開立勸導單,經勸導且超過3分鐘仍未改善的即開罰,冀圖同時達到宣導及管制成效。 除此之外,考慮讓車主及業者有足夠宣導及緩衝期,環保局自公告實施起3個月為宣導期,透過媒體、文宣、網頁公告等方式加強各項停車即熄火措施宣導,並商請各管制地點的主管單位設立標示牌,方便車主辨識。 王進崇表示,引擎空轉會產生危害健康與導致能見度降低的空氣污染物,也會排放溫室效應氣體造成全球溫度繼續升高。因此,在車輛排放管制方面,世界各國都在推動Idling stop (怠速熄火),對於減少燃料消耗及削減污染排放相當有效,同時可達到節能與防止地球暖化。 以台中市為例,每年959,964輛機動車輛所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10萬公噸,若每輛車每天減少惰轉10分鐘,每年約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2萬公噸。 雖然將機動車輛惰轉超過3分鐘行為加以管制勢必對駕駛和乘客帶來一些不便,但是空氣為人類生命所必須,不佳的空氣品質將導致老人與孩童健康上的影響,在公眾利益考量下,王進崇認為,管制停車熄火有助於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減少油耗、熱氣及溫室氣體排放,符合低碳城市與永續發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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