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提醒國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6.17
高雄關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之規定,除對不動產短期交易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另對進口貨物完稅價格300萬元以上之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及完稅價格50萬元以上保育類產製品、家具等特種貨物亦應課徵,稅率為10%,該條例自100年6月1日開始實施。
高雄關稅局表示,進口特種貨物應向海關申報,並由海關代徴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不論其CCC號列有無註記「稽徵特別規定」代碼「L*」(部分進口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進口人或報關業者應主動在進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申請書面審查),並於稅費欄自行報明應繳納之稅捐。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3條第3款至第5款規定,進口特種貨物,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申報,或有短報、漏報完稅價格或數量,致發生逃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緩。該局特別表示,將加強實施事後稽核,以杜不法。
高雄關稅局籲請進口人務必誠實申報交易價格並注意遵守規定,不要心存僥倖,俾免被查獲而遭受處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22.05.21
風能訓練國家隊開花結果 進軍越南日本風電市場2016.06.04
加工區警民合作 成功制止詐騙行為2013.05.31
高雄加工區提升緊急應變能力2013.07.01
高雄輪船推暑假看展high遊港2022.12.09
高雄輕軌列車又車禍 騎士撞車重傷2026.06.11
「高港出擊・實在感心」高雄港務分公司化身「暖心接力手」支援食(實)物銀行2008.10.29
日本輪椅旅遊達人木島英登到訪2023.12.29
輕軌成圓 通車試營運前磨軌作業 捷運局提醒民眾勿侵入軌道區駐足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