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辦托兒 可申請政府補助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6.17
南投縣政府表示,為鼓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凡雇主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者,可自即日起向縣政府提出補助申請,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止。
投縣府表示,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以收托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並由南投縣政府協助經費補助,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勞工托兒相關措施,補助對象不論僱用員工人數多少,只要雇主願意提供相關措施,即雇主以委託合約方式與已登記立案的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並由雇主提供托兒補助津貼,政府將給予經費補助。
至於經費補助有多少縣府說,雇主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政府最高補助新台幣200萬元托兒設備費,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50萬元予以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另辦理托兒措施者,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30萬元辦理受僱者子女托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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