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查獲假冒檢察官詐欺集團車手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11.06.16
台北市政府表示,大安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歹徒以被害人身分遭冒用申請病歷證明,並涉及銀行洗錢案為由,要求交付現金監管,連續詐騙被害人,大安分局分局長張傳忠獲報後立即指示由偵查隊及和平東路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務必將歹徒繩之於法。專案小組經蒐證、跟監、埋伏於本(100)年6月15日當場查獲嫌犯「林○鴻」、「佘○賢」等2人到案。
被害人郭先生於100年5月30日15時30分遭歹徒以假檢察官偵辦詐騙集團案件,稱其帳戶遭盜用,要監管其財產為由,要求被害人現金予假冒監管科書記官之歹徒,並由歹徒交給被害人2張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監管收據」公文。
歹徒食髓知味,於6月14日10時再次來電索款,並要求被害人於15日9時至銀行再次提領新台幣150萬元,約定取款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上交款,分局長遂指揮專案小組人員,於歹徒要求領款銀行及交款地點實施埋伏,當場逮捕取款嫌犯佘○賢(19歲)、跟監組嫌犯林○鴻(17歲)等兩名,攔阻遭詐騙款項新台幣150萬元、並起獲手機3支、偽造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監管收據3張,經被害人郭先生當場指認,確認犯嫌佘○賢就是前2次假冒監管科書記官的取款歹徒,大安分局擴大偵辦中,並呼籲相關被害人前來分局指認。
大安分局分局長張傳忠特別提醒民眾,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欠電話費等,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即刻掛斷電話,請勿上當,並撥打165或110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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