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處理7/1起申報廢四機回收數量及流向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1.05.26
南投縣環保局表示,為避免廢四機進入不合法的處理管道拆解造成污染,自100年7月1日起,家電販賣業者均應向環保署申報所回收廢四機的管制聯單,並應於期限內將廢四機交給取得登記證之回收業、處理業。同時為勾稽回收、處理業所收受的廢四機數量、狀況,並追蹤流向,環保署將要求回收、處理業者,亦須向中央主管機關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環保局呼籲相關業者配合辦理,違反者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指出,為確保回收業或處理業回收的廢四機(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進入合法處理體系妥善處理,環保署將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回收、處理業自100年7月1日起,應申報廢四機的回收數量、狀況及交付對象,並應保存相關文件5年備查。
環保局說,有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內容將於預告修正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7.09.11
誤採毒菇煮上桌 全家中毒送醫2012.06.12
連日豪雨國姓消防隊疏散危險地區居民2015.04.30
烏溪區立委民進黨部送5人等徵召2013.02.13
中興新村綠色隧道民眾休閒旅遊好去處2011.08.24
水里鄉衛生所訂於明26日實施免費癌症篩檢2008.05.09
信義鄉公所舉辦模範母親表揚大會2021.10.27
行政院中辦執行長蔡培慧 訪視國姓北梅國中籃球場地完工情形2010.03.06
客家人特有的節日「天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