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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Sunday
05:22

排富條款四分之三家庭享用托育補助

記者張俊夫/台中報導
2008.04.10
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及受補助者需求的迫切性,內政部兒童局在甫施行的未滿2歲幼兒托育費用補助措施當中針對一般家庭訂定了「排富」條件,估計全國約有四分之三的家庭可以享受這項補助。 兒童局表示,這部分的補助是兼顧對一般家庭及弱勢家庭的照顧,另一部分則是針對家長未就業在家自行照顧幼兒的弱勢家庭,政府也提供臨時托育的托育費用補助,每位幼兒每月最高可申請補助2,000元。 兒童局長簡慧娟表示,這項補助費用必須將幼兒送交參與社區保母系統的的合格保母或合法立案的托嬰中心照顧,才可以提出申請,目的除了將以往未納入管理的居家保母托育納入管理外,更希望達到確保及提昇幼兒托育照顧的品質,同時也為了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據內政部估計這項補助計畫大約有4萬7千名育有幼兒的家庭受惠。 對於部分人士先前提出父母將幼兒送交合格立案托嬰中心照顧的家庭也應納入補助範圍的的建議,簡慧娟局長也宣布已報請行政院同意納入,且自4月1日起同步適用,內政部並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健全保母管理制度,提昇幼兒托育品質,同時將計畫名稱修正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剛剛施行不久的未滿2歲幼兒托育費用補助對象為弱勢家庭及一般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一般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有排富條款,即必須符合年總收入在150萬元以下。 兒童局說,這些家庭必須將幼兒送交合法立案的托嬰中心照顧,或交由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設立的社區保母系統的合格保母照顧,才能檢具家庭所得資料、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交由托嬰中心或社區保母系統彙整提出申請,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合格後,即會將補助款項撥入家長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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