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勞委會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11.05.18
新竹市政府表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鼓勵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有效預防電氣火花引起之火災爆炸事故,特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該要點已於100年4月18日訂定發布,有意申請防爆電氣設備補助案之中小企業可依要點提出申請。
勞工處表示,勞委會為協助中小企業改善防爆電氣設備安全性能,採部分補助經費及技術輔導方式,凡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並依法辦妥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且未接受政府機關相同事項補助之防爆電氣設備製造廠及防爆電氣設備使用廠,可自即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提出申請;補助經費如用罄,即停止辦理補助,不受該要點補助期間限制,有意申請之中小企業請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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