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有平面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5.17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為加強高雄市路外平面停車場停車秩序管理及清潔維護作業,提供駕駛人更舒適之停車環境,及較彈性的停車費率,交通局自即日起已將歡樂17平面停車場及富民平面停車場委託廠商經營管理。
交通局表示,委外經營的2處停車場停車費率均以現行每小時30元收費為上限,且第2小時起半小時計費,比路邊服務員巡場開單以小時為單位計費較為優惠;另月票也是以現行每月1800元為上限。
民營業者將可提供較彈性之停車費計費方式,另已登記身心障礙停車優惠的車輛,可至周邊平面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停放,仍可繼續享有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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