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有平面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5.17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為加強高雄市路外平面停車場停車秩序管理及清潔維護作業,提供駕駛人更舒適之停車環境,及較彈性的停車費率,交通局自即日起已將歡樂17平面停車場及富民平面停車場委託廠商經營管理。
交通局表示,委外經營的2處停車場停車費率均以現行每小時30元收費為上限,且第2小時起半小時計費,比路邊服務員巡場開單以小時為單位計費較為優惠;另月票也是以現行每月1800元為上限。
民營業者將可提供較彈性之停車費計費方式,另已登記身心障礙停車優惠的車輛,可至周邊平面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停放,仍可繼續享有停車優惠。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0.01.15
為疏散被困旅客高港二次公開遴選船舶疏運2022.11.28
南區歲末年終公益慈善感恩餐會暨百業博覽會 推廣「全民公益翻轉經濟」2015.12.07
彌陀漁港大喜事 漁民活動中心啟用2013.12.17
勞工局辦產官學座談會籲雇主留住人才2014.07.14
客家飲食文化親子體驗熱鬧登場2020.05.20
中鋼改造鋼板工廠加熱爐 朝更節能減污的精緻鋼廠邁進2020.05.13
跨國防疫會議 臺灣醫學生令人稱羨2024.09.13
大林發電廠淨灘做公益 恢復高雄沿海地區海岸線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