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局辦理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5.12
高雄港務局將於6月28日至6月30日於高雄市辦理自用、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簡章發售時間為5月16日至5月27日,個別報名時間為6月2日至6月3日,詳情可洽該局航政組監理科查詢。
高雄港務局表示,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分筆試測驗及實技測驗,各科成績均達75分為及格,筆試測驗科目包括小船法令、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通訊與緊急措施六項;實技測驗包括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S型前進、人員搜救及靠岸七項。
報考自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報名資格為:1、體格檢查合格。2、須年滿18歲。3、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1)公私立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以上之航海、駕駛、漁撈、輪機等科畢業者。(2)曾在動力之船舶、公務艦艇、漁船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一年以上,並持有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者。(3)曾在主管機關認可之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者,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者。(4)領有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三個月以上者,並持有學習時數48小時以上之證明。(5)其他經交通部核可之海洋休閒觀光等科系畢業者。
報考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測驗報名資格為:1、體格檢查合格。2、須年滿18歲未滿65歲者。3、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1) 曾在主管機關認可之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者,領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者。(2)曾領有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或駕駛證滿1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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