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1期稻作調高公糧收購價格3元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興新村報導
2011.05.03
100年第1期新穀高屏地區於5月上旬即將收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日前報行政院核定宣布自100年第1期作提高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3元,可讓農民所收割之新穀以調高後之新價出售
,完全獲利。
農委會表示,目前國內稻穀青黃不接期,四月底民間庫存最低,且100年第1期新穀5月上旬即將收穫,收穫量預估約110萬公噸稻榖,選在全台收穫期最早的高屏地區5月收穫前宣布自今年第1期作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可讓農民所收割之新穀,可以新價出售,完全獲利。
另,農民繳交公糧稻穀,須辦理申報種稻面積,今年又增加糯穀收購及提高收購價格,為讓農民有補申報之作業程序等,宜事先將調整價格內容宣導周知農民,因此,必須於農民新穀收割前提早宣布,以避免影響農民權益。
又96年12月26日宣布調整公糧稻穀時,收穫期已結束,當時糧商庫存量估計為46萬公噸,而農民庫存少,當時宣布調整價格顯然對農民不利。
農委會說,今年4月底民間稻穀存量約16萬公噸,如以每個月需求為12至13萬公噸稻穀,估算在5月新穀上市前應可支應。
惟今年冷冬影響第1期稻作延後收穫約20日,總體供給量雖可支應,但業者間庫存並不均勻,為防範有庫存者惜售情形,政府釋出公糧,穩定供需。
該次公告數量,綜合考量新穀上市期及業者庫存情形,斟酌釋出公糧稻米共約1萬公噸。後續新穀收穫前,將視市場供應情形斟酌釋出公糧。
該次標售價格係考慮當前糧商之間稉穀買賣價格每公斤約23元左右、未來公糧收購調整價格、及釋出公糧之年期別、品質條件等因素訂定。
農委會說,隨時掌握國內稻米供需情形及市場價格變動狀況
,該會將在新穀收穫前對市場需求採取必要的調節措施。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該會呼籲糧食業者勿囤積或哄抬稻米價格,該會並已主動協調各地地檢署進行重點查訪及公糧庫存稽查,以防範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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